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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君毅的大学诠释探赜(2)

作者:网站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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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第二,格致有传说。实际上,唐君毅断定格致传本身就散落在文本中,段2、4、5就是格物致知的释文: 知止而后有定,定而后能静,静而后能安,安而后

第二,格致有传说。实际上,唐君毅断定格致传本身就散落在文本中,段2、4、5就是格物致知的释文:

知止而后有定,定而后能静,静而后能安,安而后能虑,虑而后能得。物有本末,事有终始。知所先后,则近道矣。自天子以至于庶人,一是皆以修身为本。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。其所厚者薄,而其所薄者厚,未之有也。此谓知本,此谓知之至也。[1]245

唐君毅的理据主要有两个。第一,物有本末之物就是格物之物。在朱子的诠释中,“物有本末,事有终始”一句,是解释三纲之语:“明德为本,新民为末,知止为始,能得为终。”[3]4物之本末指明德、新民之事;事之终始单指止于至善之事,然而将止于至善分“终始”显然有过度诠释之嫌,会使“物有本末,事有终始”失去了相对成文的意蕴。唐君毅则主张格物就是格物有本末之物。物指意心身家国天下之物,事指诚正修齐治平之事。这样排列使物和事都有所确指,而且和《大学》文脉结构相呼应。其次,段2、4、5都涉及“知”。唐君毅认为知止、知所先后和知本中的“知”具有同一性,三项都指涉的是致知工夫。唐君毅的做法主要是从文本内部出发定位格致的意涵,竭力避免朱子、阳明以文本外的观念来注释格致带来的过度诠释的问题。

唐君毅对格致传的编订,主要立足于对古本和朱本的扬弃。除此之外,唐本还可以从宋明儒者的其它改本中找到渊源。

程门支流“兼山学派”的黎立武即主张“格物即物有本末之物,致知即知所先后之知。盖通彻物之本末、事之终始,而知用力之先后也。”[4]1365其后儒者董槐、车若水、高攀龙的《大学》改本虽然细节上和唐本有出入,但已开退经补传之风气。而王心斋、罗念痷、李见罗等人的格物说也影响了唐君毅。[1]250-255据此而言,唐本《大学》实际上是对宋明以来《大学》改本运动的一次综合和发展。

总体而言,唐本《大学》较能尊重文本:对文本所作的改动仅有三处,其中移序两次,改一字,牵动原文较少。根据文本诠释的“最小修改原则”,诚如蔡仁厚先生所言,“如果要在不增《大学》原文的前提下,以期《大学》之纲目体系秩然有序,而又义理完足,则唐编章句盖是唯一可以满足此一条件者。”[5]168但从另一角度看,唐君毅将段2、4、5作为格致释文,并将其移到段11之后,并无坚实的文献学依据。因为就算2、4、5段内容相关,我们也尽可以将此看成是古人属文喜错综杂乱,不必将其组织成整齐的段落。更何况段2与段1相连,文义通畅,没有必然的理据将其分开。因而,唐本亦不过是一家之言,不能取代古本的地位。

二、 感通格物说

唐君毅的文本考订工作和义理诠释工作其实是互为表里,密切相关的。他认为文献与义理应该形成良性的循环:由辞以通章句而明义理,本义理而还通章句与辞。文本考订为其义理诠释提供了文献支撑,而义理诠释也是其文本考订的重要参考。在唐本《大学》的基础上,唐君毅展开了他的格致诠释。

物事之分是唐君毅格物诠释的出发点。文本上,“物有本末,事有终始”就是对格物的释语。物指“意心身家国天下”之物,事指“诚正修齐治平”之事。物和事虽然有相关性和对应性,但两者的分际不能淆乱。在此,唐君毅并未将知也看做物。格物致知是相连的工夫,知是“以物为其所对所觉”[1]254,因而不能将知也看作物。但这样论述,容易遭到误解:物好像是作为知识论意义上的客观对象。在论述《大学》和先秦诸家的区别时,唐君毅说:“此中之君臣父子,即皆吾所知时所对之物也。故此物实即是人之人伦关系中所对之一一人,而不同于道墨荀所谓自然天地万物也。”[6]56又谓:“其所谓物,非泛指一般外物,其所谓知,亦非泛指一般之知,而物为有关性情之物,知为有关性情之知矣。”[1]104物实际上是指“伦常关系中之物”或“有关性情之物”。换言之,物是道德实践境域中的物,是作为与实践者性情相关的关联整体。道墨荀所谓的自然万物有很强的认识论意味,是去道德化的实然性的物。但是“伦常关系中之物”则是事实与价值不分的:“为人父,止于慈”,作为“父”的物,本身就蕴含了“应当慈”。这实际指的是礼乐实践中的物。礼主分、主序,礼乐实践中的物具有本末性的层位结构,因而“物有本末”。

历来对格物的诠释,争议最大的当属“格”字。郑玄训为“来”,朱子训为“至”,阳明训为“正”,又有“感通”“量”“类”等训释。从训诂学来说,《说文解字注笺》云:“各,古格字,故从夊。夊有至义,亦有止义,故格训为至,亦训为止矣。”[7]230徐灏的讲法并不错。“夊,行迟曳夊,夊象人两胫有所躧也。”[8]104各就是脚向居所走来。这是道路意象的朴素表达:从某处走到某处,就是道路。至和止都是在道路展开过程中的实现的。心灵道路的展开即心灵的感通活动。因而感通可以涵盖至和止的意思。唐君毅就是以格的感通义统摄其他义涵,以训释“格物”。其云:“吾人于物之至,而来接来感者,皆加以度量,而依类以有其当然的所以应之感之之行事而不过之谓。”[1]247这里至少包含了四个逻辑层次:事物的到来和显现、心灵与事物的接触和感通、心灵对事物结构的度量、心灵对事物有当然性的回应。解读这句话,我们需要从心灵的虚灵明觉的角度切入。就心灵之虚性而言:虚故能受。格物首先不是心灵认知性地宰制物,而是让物自然地到来和显现。物之所以能显现于心,源于心灵具有涵摄性,能容纳接受物。虚是物显现于心的可能性条件。就心灵之灵性而言:灵故能通。物的显现与心灵的感通具有共时性和互动性,当物显现时,心灵自然地与其相感相通,将其纳入到感通活动中来。灵是感通活动的可能性条件。就心灵之明性而言:明故能照。物的来显具有本末性的结构,心灵对之加以格量,形成对物的本末结构的感知。就心灵之觉性而言:觉故能应之以正。心灵对物的感通活动,本身已经启示了道德性的要求,心灵应当以正道来回应物的显现。而心灵的觉性意味着对义之当然的自觉。唐君毅特别重视虚灵明觉心,可以说,虚灵明觉心是其格物说的心性论基础。①上文仅顺虚灵明觉的逻辑结构来诠释,而格物的整个历程就是心物感通活动。在此过程中,心物关系如主宾关系:物如宾客之来显,心如主人之往迎,而两者具有一种互动性。同时,因为物具有本末性的结构,心灵应感之事也应顺应物的本末结构,依其序、随其类而有所回应。如此,感通之事也具有终始性的序列。而在心灵应物的同时,已经蕴含了正而不过的要求,即物的显现对实践者内心有一种道德的呼召。如父呈现于子面前时,子对父的回应之事已经蕴含着“为人子,止于孝”的要求。不过格物工夫侧重在心物感通之事,对这种正当性的充分自觉,则是致知的工夫。此处不可有这样的误解:似乎是有一个现成的物需要一个现成的心来感通。这种模式必然会面临知识论上的困境:心灵如何能越出自身而通达超越于外物。在唐君毅看来,心是虚灵明觉的性情心,物是能呈现自身之物。物的显现不是“诈现”的现象,而是物之真实存在在心中显示。在当下的感通情境中,心物是俱隐俱现,相互内在的,心物不是认识论上的主客对待关系,而是心性论上的万物一体的关系。虚灵明觉心以感通为性,故能与物为一体。②综上可知,唐君毅的格物说虽然综合了“格”的众多意涵,但格物本质上为心物感通的工夫,因此我们将其总结为“感通格物说”。

文章来源:《齐齐哈尔大学学报(自然科学版)》 网址: http://www.qqhedxxb.cn/qikandaodu/2021/0727/659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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